天辰测速境外上市备案管理制度配套保密和档案
已有人阅读此文 - -2月24日,据证监会网站消息,天辰测速为支持企业依法依规境外上市,证监会联合财政部、国家保密局、国家档案局对《关于加强在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进行修订,形成了《关于加强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3年3月31日起与《管理试行办法》同步施行。
本次修订主要包括:
一是调整适用范围,衔接《管理试行办法》,明确适用于企业直接和间接境外上市。
二是为相关主体在境外上市活动中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提供更清晰明确的指引。
三是完善跨境监管合作安排,天辰测速为安全高效开展跨境监管合作提供制度保障。从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看,市场各方积极支持《规定》修订,认为有利于促进境外上市活动健康有序发展。
证监会将持续推进资本市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积极拓展现有跨境监管合作机制的有益成果,营造良好的境外上市监管环境,支持企业依法依规境外上市。
《关于加强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修订说明
为进一步加强境内企业境外发行上市相关的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明确上市公司信息安全责任,维护国家信息安全,深化跨境监管合作,证监会会同财政部、国家保密局、国家档案局对《关于加强在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09〕29号,以下简称《规定》)进行了修订。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修订背景
《规定》发布于2009年,是一部规范境内企业境外发行上市有关保密和档案管理事宜的规范性文件,对境内企业向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等证券服务机构以及境外监管机构提供涉密或敏感信息应当履行的程序作出了规定。《规定》的适用范围为“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境内公司”,并规定境外中资控股上市公司的境内股权持有单位参照执行。十多年来,《规定》在规范境内企业境外发行上市过程中的信息安全管理、特别是对外提供审计工作底稿的程序管理方面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随着形势变化,《规定》日益面临一些不适应的情况:
一是覆盖面不全。近年来不少境内企业以间接方式赴香港、美国等境外市场上市,而《规定》并不适用于此类公司,存在一定的规范盲区。
二是不适应境内企业境外上市监管改革方向。《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境外上市试行办法》)对境内企业直接和间接境外上市活动统一实施备案管理。《规定》须相应作出调整。
三是不适应跨境监管合作的要求。近年来国际资本市场跨境监管合作的实践不断深化,有必要对相关制度安排予以完善,为下一步安全高效开展合作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