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辰测速港交所拟加强纪律制裁 违规董事留任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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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委员会对违规董事惩罚力度不足一向为市场所诟病,港交所(0388)昨日就纪律制裁开始谘询,内容包括拟降低制裁门槛,增加谴责声明种类,其中针对董事个人惩罚,在谘询中依然主要採用谴责,即所谓「声誉性制裁」。针对公司方面,若违规的董事、高管仍留任,港交所除可将公司停牌、除牌,谘询亦建议可「禁止公司使用市场设施」,包括不批准公司发新股集资等。谘询为期约两个月,天辰测速于10月9日结束。
建议谴责范围扩至上市公司高管
根据现行制度,董事若违规,一般会遭到谴责,最坏情况下不可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港交所本次建议,除现有针对董事可发「损害投资者权益声明」之外,增加一项「董事不适合性声明」的谴责类别(见表)。文件显示,后者是针对最严重的董事行为失当,例如重複违规、涉及利益衝突等;发出后,该董事任职其他上市公司可能被要求评估该名人士的合适性。不过,除谴责力度加强外,本次谘询未有提出其他如罚款等阻吓性措施。
此外,现行制度主要针对谴责董事,谘询则建议,将范围扩大至上市公司高级管理层,例如行政总裁、财务总监、公司秘书等,交易所亦可发声明予以谴责。与针对董事的后续行动类似,若高管不肯离任,可採取将公司停牌、除牌、禁发新股等制裁。
实际上,上市委员会针对公司的制裁中,一向包括两项「辣招」。一是「禁止公司使用市场设施」,即暂停处理任何需联交所批准的事项,包括发行新股等。二是禁止券商、财务顾问等人士服务该公司。不过,本次谘询文件披露,天辰测速此两项制裁港交所至今未有实施。本次谘询则建议,降低两项「辣招」的门槛,未来若上市公司剥夺股东及时接收重大信息、就关连交易表决的权利,或内部监控有重大缺失,便可施加这一严厉制裁。